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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限行外地中小客车 缓解交通拥堵

  4月16日,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与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对外公布了《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对非广州市籍的中小客车实行限行措施。

  这份《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核心内容是“开四停四”的管理措施,也就是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广州市中心区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限行范围包括广州市天河区、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以及白云区的大部分地区。

  在法定节日、重大会议以及活动期间,不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内可正常通行。

  对于政务类车辆、重点企业因商务往来需要长期频繁进入管控区域的受限车辆,以及工作在广州而居住在相邻城市,名下没有广州号牌且不具备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申请资格的个人,可以一次性办理预约登记,不受“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影响。

  此外,因紧急特殊情况违反这一规定的,也可以向交管部门提出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