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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主动弃领养老金 在社会效应上也挺糟糕

  保障参保者的基本生活和基本需要,是建立社保制度的意义所在。倘若退休后不能依法领取养老金,或者必须“主动放弃”养老金,必然会让社保制度丧失正常运转的可能。如果参保变成了“无偿捐款”,大伙儿参保意愿冰封至零,社保制度也就名存实亡了。

  明乎此,再来看宜春市这位“老年大学学员”的建议,与其说是建议相关部门鼓励个人“主动放弃”养老金,不如说是要求“限期放弃”养老金。因为,到期如果不“主动申请”,竟然会被“移送公安机关”,直至“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这位老同志也许的确是“为国家着想”,想为“养老金紧缺”想个“好办法”,自己经济条件应该还不错,觉得其他老人也兴许不差那点养老金。但是说实话,整条建议使用的都是近乎“大字报”的语言与逻辑,不仅无视公民个人权利,而且只看到了养老金短缺的问题表面,没有看到破坏契约的可怕之处。

  社保制度的建立是为了给退休老人生活兜底,鼓励“主动放弃”养老金的建议,违背了社保制度建立的初衷。更何况,发展的根本目的,是要增进民生福祉,不能在退休老人的养老金上,做毫无诚信的减法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