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上午,郭德纲原徒弟、德云社原社员啜梦珏(艺名啜鹤雄)因诈骗罪在通州法院受审,啜梦珏虚构自己有关系可以帮朋友办理取保候审,诈骗被害人4。7万元用于个人消费。法院当庭宣判啜梦珏获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公诉机关诉称,2018年7月,被害人薛先生朋友王某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控制。后被告人啜梦珏(男,1983年出生)虚构自己“有关系”,可以为王某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为由,共骗取薛先生人民币4。7万元用于个人消费。2018年9月9日,被告人啜梦珏在北京市某地被控制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后获得被害人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啜梦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隐秘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求其刑事责任。
“承认犯罪。在这里我不耽误法官和公诉人时间了,和我之前供述一致。”啜梦珏说,因为自己平时不学法、不懂法造成了此次的违法行为,愿意为自己的行为负一切法律责任。“希望法官能看在我主动退赔被害人损失,又是初犯,给我重新开始的机会。”
辩护人做罪轻辩护。因被告人认罪认罚,案情简单,该案审理时间仅持续5分钟。法院当庭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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