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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通报5起典型案件 一单位公款吃喝7人被问责

  私车公养、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违规办宴……近日,黄石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黄石市粮食局副局长张自强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9月,张自强在担任西塞山区政府副区长期间,违规接受下属单位支付的其私车装饰费用共计3680元。今年10月,张自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追缴相关费用。

  黄石市物流发展局工作人员张小军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8月至2016年9月,张小军利用工作之便,擅自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外出办理私事共计10次。今年8月,张小军受到警告处分,并追缴相关费用。

  大冶市市场管理局原党支部书记、局长黄治平等人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大冶市市场管理局在组织召开会议期间,公款送礼、违规接待共计2。2万元;采取虚报套取等方式设立账外账20余万元,其中用于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待、公款送礼等共计13。8万元,用于违规发放奖金共计5。94万元;黄治平等多名时任班子成员在节日期间多次违规收受该局下属单位负责人用公款赠送的礼金,共计3。32万元。同时,黄治平等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今年9月、10月,黄治平分别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由副科级降为办事员;该局原党支部委员、副局长邹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原副局长吴曙光受到撤职处分;原党支部委员、工会主席石中英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副科级干部叶天龙、党支部委员黄运发、商城所所长刘申树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中心市场管理所所长殷章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以上相关人员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