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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踹司机被判3年 二审依法驳回上诉

  本报讯,今年1月,来自黑龙江的六旬男子张某某在乘坐公交车时,因买票问题与公交车司机发生口角,一气之下竟然用脚踹司机的手臂,导致公交车失控撞上路边围墙(详见三亚日报8月25日3版)。经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一审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其不服上诉。11月2日上午,三亚日报记者了解到,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8月24日开庭审理此案后,二审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