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西陆频道 > 正文

教育部叫停在家上学 你怎么看?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目前私塾、学堂形态的“在家上学”,借用了“在家上学”的概念,但存在“非法办学”的质疑——这些把几十上百名学生集中在一起学习的私塾、学堂,从形态看是办学,而不是个体的在家教育,如果不注册为学校或培训机构,其办学就存在“合法性”问题,也使其办学质量、校舍安全、受教育者权益保障监管出现漏洞,因此,这些学堂和私塾陷入严重的生存困境中。同时,由于其一直宣传“在家上学”,也造成社会对“在家上学”实质的误解。

  记者:家长自己教学,是否能给孩子提供好的教育?这一点也是争议所在。媒体曾于2016年刊发报道称,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居民李铁军坚持11年在家教授女儿,但女儿在语数外和物理化学等学科方面“均学艺不精”。

  熊丙奇:在我国目前的教育体制下,如果孩子还是要参加中考和高考,选择“在家上学”是很有风险的。也就是说,“在家上学”更多是体制外选择—— 一些家庭选择不送孩子上学,其打算是根本不让孩子参加中考高考,而是准备让孩子出国留学。如果“在家上学”主要是这种目的,那么对我国教育发展的意义十分有限。

  法律要求遇到“灰色地带”

  记者: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储朝晖:无论是在家里上学还是选择去学校,都要对孩子的成长负责。如果有的孩子的确不适应学校的教育,而是在家里学习更好,我认为应该给孩子这个机会。如果在学校受到的教育是基本合格的,是可以适应的,那就没必要在家里。而且,在家里上学整体上花费要高,而且对教师的要求很高,我们要避免非理性的“在家上学”。

  熊丙奇: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在家上学”是不合法的,每个适龄孩子都必须到义务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可是,实践中也存在灰色地带,一名学生在学校注册后,可以向学校请假、休学,从学籍角度,他满足了法律要求,但没有接受学校教育。

  记者:值得关注的是,教育部只是表态称不得擅自在家学习,但是对于家长执意让孩子离开学校在家接受教育的行为,教育部并没有明确说明要介入制止或动用法律手段。

  储朝晖:这是一个很细的实施层面的问题,全国各地的情况不太一样,不同孩子的情况也不太一样。因为毕竟在家上学的孩子还是比较少的,因此没有一个标准的答案、一个标准的操作方法。基本的原则还是学校和家长要有良好的沟通,要尊重孩子的发展。

  王佳佳:我们其实也处在探索之中,对“在家上学”的孩子,教育部也希望出台相关政策能够有所管理,保证孩子受教育的质量。国外也是各种情况都存在,管理比较松的,学生只需要注册就行了,甚至有的不需要注册;管理严格的会定期家访、要求学生定期参加考试、定期提供学生学习证明等,有很多系统性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