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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毒贩被判死刑 为10年来走私犯中首例

  据海关办案人员介绍,该贩毒团伙主犯曾某年轻时在香港曾因打劫罪和误杀罪被判处20年监禁。1999年刑满出狱后,先是从香港走私电子产品到深圳,但是因海关的高压打击而“生意”清淡,于是改行在香港办了一家“财务公司”,实际从事放高利贷。经历一段时间的放贷生涯后,曾某想把“生意”做得再大点,便开始走私毒品,并物色“合作伙伴”。傅某有文化,懂得国际贸易流程,曾某让傅某把高利贷转到自己的“财务公司”;傅某则因早年因生意破产没有固定职业,还在别人那里欠下高利贷,两人的走私毒品合作史便由此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