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证》不再发 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取消
放弃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还能享受一次性奖励吗?对此问题,市卫计委表示,从今年1月1日起,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鼓励公民按政策生育。自《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实施之日起,取消原来的男女双方各不少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同时,2016年1月1日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愿终身只 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按照本市现行规定,符合条件的,仍可申请领取《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 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优先优惠政策,包括每月5元的独生子女费。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 的不退还。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以后,原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果再生育,将从再生育的子女出生之日起,原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即失效,应主动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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