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山东枣庄原副市长张鲁军案一审宣判,其因受贿853万余元获刑11年。近日,该案判决书公开了诸多细节。
记者发现,张鲁军受贿款物的70%均给了其情人常某。后者多次要求协调贷款、借款,甚至直接要钱,否则就向纪委举报、到机关闹事、到家庭闹事。
身陷囹圄的张鲁军后悔莫及:自己提供了一个极坏的反面典型,给党的形象抹了黑,给干部队伍丢了脸,使家庭蒙羞。
张鲁军受审
其子结婚时一次性收120瓶茅台酒
1961年出生的张鲁军曾任枣庄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2011年底开始担任枣庄市政府副市长、薛城区区委书记等职,2013年起任枣庄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去年8月11日,此人落马,两个月后被双开。通报显示,此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谋取人事方面利益;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司法活动;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聊城中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6年间,张鲁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企业项目开发协调、职务调整、商品销售等方面为他人或单位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或索取枣庄市某房地产公司、张某、黄某等18家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853万余元。
2024-04-17 10:15:49
2024-04-17 10:09:04
2024-04-17 09:46:33
2024-04-17 10:00:32
2024-04-16 09:25:34
2024-04-16 09:36:37
2024-04-15 10:18:43
2024-04-15 10:09:38
2024-04-15 10:12:43
2024-04-15 10:31:30
2024-04-11 09:30:20
2024-04-11 09:36:51
2024-04-11 09:43:42
2024-04-10 09: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