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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熟人骗18人 分工明确熟人诈骗

冒充熟人骗18人

  “我是你朋友啊,办事急需用钱。”张先生接到“熟人”电话,并按对方提供的银行卡号打款1万元,事后发现自己被骗了。今年24岁的邵某及23岁的邵小某 两人伙同“傻村”(未到案)采用“冒充熟人”的方式诈骗,在4个月内骗取18人23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海淀法院以诈骗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分别判处两 人7年半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邵某及邵小某被海淀检察院指控犯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2013年7月至10月,两人以“冒充熟人”的方式骗了18名被害人23万余元。当年11月2日,两人被抓,警方起获9600元赃款以及95张银行卡。经核实,其中82张银行卡系两人非法持有。

  面对指控两人辩称,其所持有的银行卡都是同伙“傻村”给他们的,两人只是帮忙取款,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邵某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两人共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 量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应与其所犯诈骗罪并罚。两人伙同他人,在共同犯罪中各有分工,作用相当,故不区分主从犯。海淀法院以犯诈骗罪判 处邵某有期徒刑8年,罚款7万元;判处邵小某有期徒刑7年半,罚款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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