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面签时限缩短
原规定“美签到期48个月内就可以享受免面谈续签服务”,现缩短至“到期12个月之内”才可享受免面谈续签服务。
免面谈续签仅适用于以下签证类型,且当前该类型签证必须有效,或过期时间不超过12个月。包括:B类(临时商务/旅游)、C-1类(过境)、D类(乘务员/船员)、C1/D类(过境/船员和机组人员签证)、F类(学生)、J类(交流访问学者)、M类(非学术型学生)或O类(杰出人才)、H-1、H-4、L、P-1或P-2类、多次入境的L签证(公司内部调职者)。
自2016年11月29日起,持有10年期B1/B2或者B1/B2签证的中国公民,赴美前还需通过签证更新电子系统(EVUS)更新个人信息和其他签证相关信息,才可赴美。也就是说,如果你有美签,但是没登记EVUS,是无法入境的。这项新规定仅适用于B类签证,且更新一次可以两年有效,但对于其他类型签证并无影响。建议您有了美签登记好EVUS以后再安排您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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