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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半夜偷拍女邻居 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

  昨日凌晨1时许,杨女士在长堽村5楼出租屋里洗澡时,发现窗外有手机对着她拍照。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长岗派出所民警闻讯赶到现场,从隔壁男住户江某的手机里查到偷拍证据。目前,江某因侵犯他人隐私,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

  杨女士居住在长堽村某栋居民楼5楼。昨日凌晨1时许,杨女士下班回到家里洗澡。洗澡房墙边,设有一扇通风窗。其间,杨女士看见有东西在通风窗外晃动。她仔细查看,发现竟然有人拿手机在通风窗外对着她拍照。

  “谁?”杨女士大喊一声。她的丈夫闻讯赶来查看,人已不见踪影。杨女士说,她下班回到家时,楼上楼下的住户都已经关灯睡觉了,只有隔壁江某的房间还亮着灯。他们认为偷拍的人可能是江某,于是敲门查看的同时报了警。

  据长岗派出所民警介绍,他们赶到现场,发现杨女士夫妇正在跟江某发生口角。随后,民警从江某的手机里查找到他偷拍的证据,便将江某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昨日中午,记者在派出所见到江某。江某在南宁从事服务行业工作,并且已经有女朋友。一个多月前,他租住到那栋出租屋。江某说,由于工作原因,平时跟外面的人接触不多,对异性有些好奇。

  几天前,他意外发现杨女士出租屋的卫生间通风窗口跟他的房间后窗靠得很近。于是,他在杨女士洗澡时,就偷偷使用手机从通风窗口朝卫生间里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