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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砍2棵红豆杉做炊具 补栽3亩森林

  男子砍2棵红豆杉做炊具,涉嫌触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2015年上半年,泸州古蔺县三名男子,砍了2棵红豆杉树木,准备拿回家做蒸饭的“甑子”。哪想,红豆杉树木是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有“植物大熊猫”之称。在森林公安侦办此案期间,三人认识到问题严重性,主动补栽近3亩森林。日前,古蔺县人民法院综合案件事实和各种情节做出从轻处罚,除处罚金外,对三人处罚适用缓刑。

  “没想到砍了两颗自家的红豆杉树木,都要遭!”日前,古蔺县法院公开处理了该案,让老百姓认识到乱砍伐树木的严重性,纷纷表示要爱护森林,保护自然。

  起因:砍两棵红豆杉做“甑子”

  古蔺县环境优美,在深山中不乏有珍惜保护动植物,南方红豆杉在村民房前屋后也不鲜见。据了解,该树木是世界上公认的濒临灭绝的天然珍稀植物,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的根、茎、叶、皮及种子中均含有珍贵的紫杉醇,被誉为“植物黄金”、“植物大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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