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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 省税办法 年终奖交税背后的秘密

4、年终奖分批发放可以少交税?

在年终奖发放上,很多公司采取分批次发放的方式,即年中发一部分,年底再发一部分,也有公司分摊到12个月发。难道说,分批发放可以少交税?

税法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的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其余情况下都要并入工资作为综合所得计税。这就意味着,分批发的时候,只有其中一次可以采取年终奖扣税方法,其他需合并在工资里缴纳个人所得税。沿用上表3案例,假设甲乙的年终奖分两次发,年中发一半,年末发一半,年中那一半按年终奖扣税方法计算,年末那一半直接和工资合并纳税,则交税情况如下表4。

从表4可以看出,在分批发的过程中,由于一年只能采用一次年终奖计税法,故造成另外一次年终奖与当月工资一起发放,造成当月的边际税率飙高,在上例中,甲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是按50000(下半年的年终奖40000 + 基本工资10000)在计税,边际税率升到了30%,而在表3一次性发放的情况中,边际税率仅仅10%。

在本案中,年终奖分批发放反而提升了边际税率,加重了税负(其中甲的税负增加了3897元,乙增加了1021元)。有些情况下,当年终奖高、基本工资低时,年终奖分批发可以少交税;但当年终奖低、基本工资高时,年终奖分批发反而大大加重了税负。因此,年终奖分批发并不一定可以少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