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父亲在车祸中身亡,我们一家人至今没有从悲痛中走出来。如今学校开学了,女儿却不能乘坐高铁去学校报到,只能转乘十余个小时的客车前往。难道她父亲去世所欠的债,需要事发时尚未成年的女儿去偿还?”钟志红略带愤怒地说道。
安抚好她的情绪后,检察官询问得知:钟志红的丈夫裴某于2012年购买了一辆货车,雇佣汤某为驾驶员。2013年9月3日,汤某在驾驶货车沿南京绕城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时,因左前轮爆胎致车辆失控撞击到中心护栏后冲入对向车道,与其他车辆碰撞,造成汤某及车上的裴某当场死亡。后经南京市交通管理局认定,此次事故为交通意外事故。
事故发生后,汤某家人起诉至法院,以雇佣法律关系为由主张赔偿。2014年3月19日,此案开庭。钟志红因家庭困难没有聘请律师,在法庭上既没有阐明自己的意见,也没有表达自己没有赔偿能力的情况。法院最终判决钟志红及其子女赔偿汤某家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3591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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