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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用姐姐身份结婚 究竟为什么?

  要不是民警上门调查身份信息,什邡马祖镇的罗某至今都不知道与他朝夕相处、同床共枕的妻子“朱某菊”,原来是妹妹朱某萍。而朱某萍竟然冒充姐姐结了四次婚都没人发现!

  近期,在公安机关人像清理核查工作中,什邡女子朱某萍一人“分饰两角”,被心细的户籍民警发现,最终,她将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行政处罚。

  蹊跷:

  两姐妹身份证照连痣都一样

  今年上半年,全省公安机关全面开展人像清理核查工作。

  5月,什邡市公安局洛水派出所、南泉派出所在人像比对清理核查工作过程中,发现1973年9月出生的朱某萍的身份证与1971年4月出生的朱某菊持有的身份证人像信息相似。

  洛水派出所户籍民警谭兵介绍,找到户籍在辖区的朱某菊核实,朱某菊说她就是朱某菊,在南泉的朱某萍是她妹,当时民警没有在意。后来,在汇总信息的时候,南泉派出所反馈的信息也是这样。

  按理说,即便是亲姐妹,年龄有差别,相貌也会有差别,就是双胞胎也会有细微差别。奇怪的是,在审查过程中,通过对朱某萍和朱某菊的身份证照片进行识别并反复比对,民警坚信朱某萍和朱某菊的身份肯定有问题。

  谭兵说,从照片上看,朱某萍、朱某菊肤色、脸型有一定差异。但将朱某萍、朱某菊照片拉大后,发现两人颈部隐藏的一段项链雷同,“南泉朱某萍的项链样式、花色与现在洛水朱某菊无差别。”更奇怪的是,两人颈部的肉赘、痣都是在同一个位置后来,省公安厅反馈的信息证实了朱某萍、朱某菊疑似同一人。“两个人像信息相似度达到98%。”谭兵回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