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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制度路线图出炉 个人破产制度建立在即

  由于破产法此前只涉及企业,不包含个人,而被称为“半部破产法”,现在这一局面有望改变。7月16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逐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符合条件的消费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最终建立全面的个人破产制度。

  个人破产制度建立在即

  《方案》对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提出了新的要求。《方案》显示,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重点解决企业破产产生的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问题;明确自然人因担保等原因而承担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逐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符合条件的消费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最终建立全面的个人破产制度。

  同日,有媒体报道称,个人破产制度将试点先行,下半年有望在个别地区启动试点。

  据介绍,目前我国仅有企业破产法,个人破产制度还未正式列入。这意味着,企业资不抵债了,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个人负债累累无法偿还,却不能通过同样的方式解决困难,期待“东山再起”。这样的现状既困扰着法院,也困扰着部分本无意成为“老赖”的欠债者。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就曾建议完善执行立法,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畅通“执行不能”案件依法退出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