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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退市新规落地 引导上市公司练好基本功

  11月16日,沪深交易所正式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并修订完善《股票上市规则》《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等规则。同时,深交所宣布启动对长生生物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机制。

  北京理工大学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冀表示,退市新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实现有序“有进有退”,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和水平。

  “五大安全”纳入退市考量

  中国证监会此前明确,上市公司除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等重大违法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证券交易所也将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实施办法》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定义和情形列举中纳入了“五大安全”的相关内容,即涉及“五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的,其股票应当被退市。交易所高度重视上市公司涉及“五大安全”的信息披露行为,作好定期排查,督促公司提示相关风险,针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启动纪律处分、严肃处理机制。“五大安全”纳入退市考量将在三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