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12月28日消息,以为是一次常规的入职体检,四川男青年谢鹏(化名)却被体检医院做了艾滋病病毒(HIV)检测项目。
结果是:他被查出是一名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而他求职的公司因此没有聘用他。
2018年12月27日,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HIV隐私侵权案”。提起诉讼的谢鹏认为,体检医院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对他做了HIV抗体检测,侵犯了他的隐私权。
2017年5月8日,在内江市一家公司试用将满1个月时,新员工谢鹏接到公司通知,要求他5月9日上午去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做入职体检。他以为体检就是正式入职前的一道普通程序而已。
结果却令他“五雷轰顶”。根据医院的一份送检单,他的HIV初筛疑似阳性。约一个月后,经过内江市市中区疾控中心和内江市疾控中心检测,确认了阳性。
谢鹏刚从县城来到市里上班,原本憧憬着美好的职业前景。后来发生的事情让他感到难过。6月9日,那家公司通知谢鹏,由于他“体检不合格”,不能聘用他。
谢鹏认为,在法律层面,自己已经跟公司形成了劳动关系。如果因为自己是HIV感染者就不让继续上班,这是标准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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