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徐天
6月20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国务院关于2017年中央决算的报告。他说,2017年,中央本级 “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3。6亿元 (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安排的经费),比预算数减少17。87亿元。
从2011年起,中央各部门向社会公开部门决算和预算,至今已有七年,每年公布的预算数和决算数均在不断下降。从决算数来说,2017年,中央本级 “三公” 经费决算数为43。6亿元,而在2011年,这个数字是93。64亿元,前者比后者减少了一半以上。从预算数来说,中央本级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限额58。8亿元,与2012年的拨款预算79。84亿元相比,也减少了21亿元。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说,“三公”经费的减少,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中央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受客观因素影响,部分因公出国、外事接待任务未实施,公务用车支出减少。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应科学地看待这个问题。他说,“三公”经费减少,一方面是因为严格控制,另一方面也因为市场价格等因素的下降。“如果市场价格上行,可能经费会有一定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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