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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32年改无罪 法院至今也没有作出是否赔偿他的决定

  因涉嫌诈骗罪,今年69岁的江苏盐城老人耿万喜曾在1986年被法院判刑5年。因为不服判决,耿万喜一直申诉。后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本案,2018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对该案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耿万喜无罪。后耿万喜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补发工资、限制人身自由的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但耿万喜没想到的是,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已经过去了10个多月,法院至今也没有作出是否赔偿他的决定。

代购桔子罐头被认定犯诈骗获刑5年

  1982年,32岁的耿万喜在老家江苏盐城市滨海县陈铸乡小街开了一间小卖部,在一次去县城进货的过程中,他遇到了朋友田某。在田某邀请下,耿万喜进入阜宁县综合贸易服务部,做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