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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喆获刑6年 犯职务侵占罪

  历时一年多,宋喆职务侵占案于今天(10月18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宋喆、修雨乐因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3年。2014年到2016年,宋喆利用担任王宝强工作室总经理及经纪人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另一被告修雨乐,采用虚报演出、广告代言等手段,侵吞王宝强影视工作室演出、广告代言等各项业务款,数额高达232。5万余元,其中,修雨乐参与侵占167。5万元。

  2017年9月27日晚,北京朝阳警方发布通报: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于9月12日,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抓。通报称某影视文化工作室报案,2012年4月至2016年8月期间,总经理宋喆利用职务之便,将客户支付给工作室的业务款占为己有,经警方依法受理,调查取证,于2017年9月12日将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宋喆等人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