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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700万为游戏充值 自有“取款绿色通道”

  自有“取款绿色通道”

  丁鑫身为户外广告管理科科长,级别不高,手中权力却不小,一手掌握发放户外广告施工许可证、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收取广告管理费及所辖区域内广告牌租赁、广告制作工程发包等权力。这样一来,很多户外广告公司老板都唯丁鑫马首是瞻。丁鑫为这些老板承接广告业务大开方便之门的同时,也为自己铺设了一条“取款绿色通道”。

  武进区城区内可以设置户外广告的位置属于稀缺资源,户外广告施工证、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便成了“香馍馍”,可谓“一证千金”。丁鑫在负责两证发放过程中,规避程序,欺上瞒下,肆意乱发,将发放两证程序变成敛财的手段。同时在广告工程发布、审计、结算等环节,丁鑫瞅准制度上的漏洞,乘虚而入,浑水摸鱼。

  2012年上半年,丁鑫将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广告发给某广告公司制作,工程款8万元。结算工程款项时,丁鑫向该公司老板吴某谎称“局领导要充抵费用”,指令其虚开广告工程款发票。吴某连开两张共计33万元虚假广告工程款发票,同时丁鑫授意下属陈某制作对应的虚假工程合同及业务量清单,在本单位财务部门结算工程款,丁鑫从中贪污公款30余万元,陈某获数千元。

  2012年至2013年间,以上述同样手法,丁鑫伙同陈某共计贪污公款246万元,丁鑫实得221万元,彼时,正是他在《征途2》三连冠时期。丁鑫注册了一皮包公司,将单位管辖的广告牌以皮包公司的名义转租给民营广告公司使用,从中获取“租金”。贪污公款的同时,丁鑫还以借款为由,向5家广告公司索取巨额贿赂,其中先后10次向某广告公司老板吴某索取贿赂47万元,5次向另一广告公司老板刘某索取贿赂23万元……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可丁鑫的“借款”从来不还。2011年至2013年间,丁鑫向业务单位共计索取钱财达456万元。

  丁鑫离婚后,每周六由他带儿子,他带儿子下馆子都会带上广告公司老板,让他们埋单。有一次,他见肖老板的新款电脑不错,当场指令肖老板给他儿子买一款“一模一样”的电脑送来;另一老板去丁鑫办公室求点业务,丁鑫打开其皮包,将里面数千元掏光,仅留了一两百元零钱给人家;深夜,因电卡欠费网游打不成了,丁鑫抓起手机,命令某老板立即去柜员机充值,老板说:“我都睡了,明一早去行不?”丁鑫大声道:“现在就去!”对方只得星夜开车去为丁鑫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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