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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地铁问题电缆 一句对不起就完了?

  曾被陕西省、西安市

  质监局多次查处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陕西奥凯电缆公司曾在2015年11月9日、2016年1月25日以及2016年2月22日被西安市质监局处以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类型分别为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力电缆”,“销售伪造产品质量证明的电力电缆”,以及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力电缆。

  此外,在2015年陕西省质监局公布的6批次电力电缆被检出不合格名单中,陕西奥凯也位列其中,不合格产品生产日期为2015年4月18日,原因为护套失重。

  西安市质监局近日发布通报称,2015年10月12日至11月17日期间,执法人员根据群众匿名举报,先后四次赴地铁三号线工地执法检查,共抽检奥凯公司生产的电缆6个批次,其中三次检查结果为产品质量不合格,一次为伪造检验报告,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而在3月16日陕西奥凯出示的《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中,其测试的产品则“符合标准”。南都记者仔细查阅该报告发现,该报告检验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至27日,委托方为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主检人分别是杨立志、朱永华和毛阿兴。上述匿名举报信中,称陕西奥凯法定代表人王志伟和“西安地铁公司前副总工程师(现调到北京京港地铁公司任职)”关系颇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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