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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失主家酣睡 还一觉睡了10多个小时

  原来,王明从东北老家来到山东龙口,是到某企业应聘。由于之前有过盗窃前科,在该企业面试后未被录用。心灰意冷之下,他整日在网吧上网,从老家带来的钱很快花光。他不想工作,又需要钱,情急之下,便生出了“捞偏门”的念头,打算偷东西卖了换点钱。于是,王明便到处转悠,看到被害人家中无人,便跳墙进入,在被害人家中窃取了金首饰揣进自己兜里。当时已经凌晨3点,他困倦之下便将被害人的毯子铺在床下开始睡觉,直到中午被害人回家时,他仍在沉睡。被害人见状报警,王明被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

  5月15日,山东省龙口市检察院以盗窃罪对王明提起公诉。6月5日,龙口市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明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