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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三文揭乐视之迷 不排除强制令贾跃亭回国

  自5个月前声称为乐视超级汽车项目融资为由赴美国以来,乐视系创始人贾跃亭曾多次表示“下周回国”。然而截至记者发稿时,依然未见贾跃亭本人回国的有关表态或行迹。

  在证监系统责令回国、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法院系统法律问责的多方压力之下,其会否及何时回国切实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尽义务,成为乐视网发展悬疑环环相扣的集中指向。

  监管频频喊话 回国履责成焦点

  12月29日,深交所消息称,对乐视网股东贾跃亭、贾跃芳给予公开谴责处分。深交所指出,经查明,贾跃亭、贾跃芳违反了2014年12月6日做出的借款承诺。对于贾跃亭、贾跃芳上述违规行为及深交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12月25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发出了“关于责令贾跃亭回国履责的通告”,责令贾跃亭于2017年12月31日前回国,切实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尽义务,配合解决公司问题,稳妥处置公司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早在9月13日,北京证监局就曾下发了《关于对贾跃亭的监管关注函》,明确要求贾跃亭见文立即回国,稳妥处置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北京证监局责令贾跃亭回国履责的公告,首先碰到的问题,在于该通告是否能够顺利送达的问题,其实,证监会有一些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无法送达,最后只得在报刊上登公告。证监局具有行政处罚权利,但对贾跃亭在海外采取强制措施,似乎力有不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