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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而思状告思而学 赔偿100万元

  8月21日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武汉市洪山区思而学培训中心(以下简称“思而学”)因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判令赔偿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而思”)30万元。

  去年3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时,学而思诉称:来汉调查发现,思而学在企业的门店、宣传、推广中使用了“思而学”“思而学教育”的标识,该标识与学而思商标高度近似。鉴于“学而思”注册商标已经积累了极高知名度,被告的商标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极易导致公众混淆误认。学而思要求:思而学停止在教育、培训服务领域内使用与 “学而思”相同或近似标识的商标侵权行为;立即停止在教育、培训服务经营活动中使用“武汉市洪山区思而学培训中心”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