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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玉玉案开庭

昨天,“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在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文辉、黄进春、熊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电信诈骗,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郑金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电信诈骗,骗取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陈宝生、郑贤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电信诈骗,情节严重;被告人陈福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电信诈骗,骗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

以上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他们实施电信诈骗当然是很难狡辩的事实,徐玉玉已经离世更是无可挽回的事实。外界更关心的是,法庭能否、又如何认定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呢?这起影响深远的案件又将如何判决呢?

昨天的庭审从早晨9点开始到下午3点46分才结束。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被告人的诈骗行为与徐玉玉的死亡是否有因果关系、7名被告人在整个共同诈骗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诈骗数额和拨打电话次数的认定,是否具有自首情节等焦点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其中辩论的焦点是徐玉玉的死亡是否与被告人的诈骗有因果关系。

公诉机关出示的徐玉玉死亡原因分析意见书证实,徐玉玉是被诈骗后出现忧伤、焦虑、情绪压抑等不良精神和心理因素的情况下发生心源性休克;施行心肺复苏后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而被告辩护人则认为,现有证据不能确定徐玉玉的死亡与被告人的诈骗行为有因果关系,即便有,那也是多因一果,不能将责任全都算在被告人身上。临沂市公安局法医和两名法医学专家就徐玉玉死亡的原因出庭,结合徐玉玉被骗前身体状况,被骗后的异常情绪以及医院的抢救病历等综合分析,认为徐玉玉死于心源性猝死,跟被诈骗之间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