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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被罚412万 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

  经济观察网记者张颖馨8月6日,据中国人民银行(下称“央行”)上海总部官网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支付宝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处以412万元罚款。

  记者注意到,对于此次支付宝被罚的具体原因,央行上海分行并未在行政处罚信息中作出具体说明,记者致电央行上海总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以官网披露信息为准。

  支付宝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支付宝在第一时间启动了整改计划,目前,大部分事项都已整改完毕并得到监管认可。后续,支付宝将不断加强自身的支付业务管理,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不断完善业务规则、风控措施和产品流程,严格落实监管规定。

  据多名第三方支付行业人士透露,支付宝此次被罚,或是违反了反洗钱方面的相关规定。

  这不是支付宝第一次领罚单,今年3月22日,央行杭州中心支行对支付宝开出罚单。公告显示,支付宝在客户权益、产品宣传方面、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涉及7条违法行为,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计处以18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