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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时正学习刑法学 学会了还是学废了

近日,重庆渝中区大阳沟派出所侦破了一起以教人刷单为名,实施盗窃手机的系列案件。在抓捕现场,民警意外发现犯罪嫌疑人居然在学习罗翔所著的《刑法学讲义》,还在画重点。民警忍不住问:“你15日那天,拿人家的手机,属于抢夺呢,诈骗呢,还是盗窃呢?”

嫌疑人回答属于“侵占他人财产”,民警告知实际上这属于盗窃。

网友表示:

罗翔老师最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

也有人说,本着“实践出真知”的原则,这位窃贼终于成了“法外狂徒”张三。就是不知道他到底是学会了,还是学废了。

警方提醒,学法知法虽有必要,但守法才是问题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