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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父亲被裁定需远离儿子200米 家暴不是家务事

近日,湖北荆州,陈甲因脾气暴躁,经常为生活琐事殴打年仅9岁的儿子陈乙,使儿子身体多次受伤,直到2021年10月,妻子郑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向法院提交了公安机关接警记录,陈乙的伤情照片等证据。经调查,法院裁定,一、禁止陈甲对陈乙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陈甲骚扰、跟踪、接触、威胁陈乙及其相关近亲属;三、禁止陈甲在陈乙就读的学校及经常出入的场所200米范围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