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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港独犯爆炸物罪获刑 曾以立法会为目标

彭艾烈(左1),胡启赋(左2),文廷洛(中),陈耀成(右2)及被告郑伟成(右)。(图源:《星岛日报》资料图)

  海外网12月15日电2015年引起香港社会轰动的亚视前厂房爆炸品案上月被陪审团裁定罪名成立后,今(15)日各被告人被香港特区法院各判处入狱2年10个月至3年10个月不等。港媒早前报道指出,香港警方查获的这起爆炸品案件的目标包含特区立法会,多名被告人系新兴激进“港独”组织成员。法官则斥责被告人不知行为严重后果,应深刻反省。

  3人获刑当庭再度放肆 法官严斥好好反省

  综合港媒消息,香港警方于2015年6月在西贡蚝涌亚视前厂房搜出怀疑爆炸品,5名男子其后被捕,他们否认串谋制造炸药及管有炸药共5罪,其中郑伟成和彭艾烈被裁定串谋制造炸药罪成,陈耀成和郑伟成被裁定一项管有炸药罪成,彭艾烈则两项管有炸药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