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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捞队挟尸要价

近日,在河北保定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事件,一名老汉溺亡,打捞队到场后挟尸要价2。5万元,不给钱不打捞,一时之间,双方陷入了僵持,而就在这时,几名小伙子站了出来,义务打捞老汉尸体,并且不愿收家属的一分一毫。

7日,河北保定一56岁老汉捞鱼时溺亡。尸体打捞队要价2。5万,家属还至1。5万,僵持中6名小伙站了出来,义务打捞出尸体,“给他们钱也没要”。

据了解,溺亡老汉系光棍。打捞队最初要价2。5万,但家属身上没有钱。由于死者是一名光棍,他的弟弟过来了,没家人。

随后,6名村民自发下去给他捞上来,捞了大约有一个小时,后来也没要钱。据保定北河庄村村民表示:“在现场,岸上也有弄船的、帮忙的。都是年轻人,20、30岁左右。”

当人们站在道德的高坡痛斥捞尸者见死不救之时,许多与事件相关的核心问题也在一片谩骂声中被表象所遮蔽,“挟尸要价”现象所折射的社会问题绝非简单的道德解读就能一言以蔽之的。其中,法律与道德、个人与政府的前后对比,每一点都将戳中社会的痛点。

纵观整个事件,渔民作为一个“生意人”,其“挟尸要价”的行为固然可恨,但终究是个人行为,反映的也只是少数人的价值观,倒也不必过分苛责与谩骂,又或是上升到社会道德是否沦陷的高度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