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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章获刑11年 社会各界群众30余人参加了旁听

李学章在法庭上。

  据山东高法消息,2018年8月31日9时,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郑州铁路局原副局长李学章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李学章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对被告人李学章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共计价值人民币1037。64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