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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集团高层年薪 茅台集团掀开了蒙在高层年薪上红布

1月17日,茅台集团发布《2018年度企业负责人薪酬情况》,将主要高层在2018年担任公司相应职务期间的税前薪酬情况进行了公示。

其中,时任茅台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李保芳在2018年度的税前年薪为86。45万元(包括应付薪酬69。04万元和社会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的17。41万元)。

2018年11月任职并开始领取薪酬的茅台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股份公司董事的李静仁在该年度税前收入合计为10。91万元(包括应付薪酬9。03万元和社保等单位缴存部分的1。88万元)。

此外,集团还公示了茅台集团其他高层,包括王焱、卓玛才让、张德芹、杨建军、刘汉林、杨代永、王莉以及赵书跃在2018年度的税前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