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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水头部触底致瘫 赔偿45万元的

  余姚一名男子,在游泳馆游泳时,从出发台跳入水中,发生了意外,导致他瘫痪在床。他对游泳馆提起了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总计528万元。近日,余姚市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宣判。

  事情发生在2014年3月的一天,喜欢游泳的小华,已经在泳池里游了好几个来回。当他再次站在出发台跳水时,意外发生了,他的头部直接碰触到池底。经医院诊断,小华脊椎骨折、中枢神经受损伴全瘫。无法接受噩耗的小华把游泳馆告上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