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先生为了卖掉妻子牛女士名下的房子,指使他人冒充妻子,办理了委托孙某代办涉案房屋的出售、过户等事宜的委托书公证。孙某后将涉案房屋以牛女士的名义出售给房地产公司,牛女士发现后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法院判决合同无效。
丈夫找人假冒妻子公证卖房
牛女士称,2012年8月,她与狄先生办理结婚登记,后狄先生离家。2014年9月,她接到房屋中介公司电话,得知她婚前购买的房屋已经出售并办理了网签过户手续。
牛女士到海淀区建委查询情况后才知道,2014年9月的时候,孙某带着委托授权公证书将她的房子办理了网签手续,购买房子的地产公司将会在5个工作日内拿到房屋所有权证。
牛女士称,用以出售涉案房屋的公证《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上,有狄先生与她的签名,但是,上面的签名是冒名顶替。她找到出具《授权委托书》的公证处,说明情况,要求核查并撤销《委托授权书》,但为时已晚,涉案房屋已被过户,并核发了《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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