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新的税政消息传出后,许多影视公司因制作成本和补交税款的增加而宣告破产。有行业人士不服,对记者抱怨:“这叫什么依法治国?”
在这里,有句话要送给那些已经习惯于违法操作的业内人士:
别把习惯看作理所当然,别把行业潜规则当成法律法规。
龌龊事儿干久了,竟然说话都理直气壮了,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话说回来,难道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针对明星艺人的新税政,真的太狠了点吗?
不妨先看一眼2011年国家颁布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表:
直至今天,我国的高薪阶层,每月收入超过8万元的部分,都是按照45%的税率去缴纳个税的。
面对那些动辄一部影片片酬上亿、一天时间拍一集电视剧就能狂揽百万的艺人,税务总局还能以42%的比例去征税。分明是心慈手软,为什么还要被说成是狠心扒皮?
那是因为,之前明星们的收入,个税只有6%左右!
是的,你没有看错,只有6%。他们年入上亿,却跟那些月收入几千的普通工薪阶层缴纳同样的个税。
所以,真没必要动不动拿明星做慈善来说事儿。他们做慈善花的那点钱,还不够填补他们正常交税的窟窿。
2024-04-30 09: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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