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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活埋工人最后只判15年,国人大怒!

谁见过这么混蛋的法院、听过这样混蛋的逻辑?工人掉进坑里,直接铲土掩埋---而且这掩埋的土石里还有沉重的两个人都搬不动的铁块!这就是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

这与他娘的什么乙醇中毒有什么关系?谁证明他“乙醇中毒”了?乙醇中毒了为什么还能干这么重的体力活?即使他喝酒了,即使他掉进坑里就该活埋、就该剥夺他生命吗?这种灭绝人性、草菅人命、故意杀人的恶魔就该上绞刑架、就该 凌迟处死!

这种另人发指的恶性案件,自建国以来闻所未闻,一个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必将难儆效尤、不杀就是践踏法治与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案件决不能就这样被这些亵渎法律、嘲笑正义的家伙给一手遮天了!

必须明白的是,这个故意杀人的恶魔,不仅仅是杀了一个工人,不仅仅剥夺了别人的生命,他挑战的是社会的全体、挑战的是人的底线--而沈阳中院却借法律之手挑战整个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