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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污蔑我“强制技术转让” 缺乏依据 用心险恶

新技术的应用会使原有产品经历由盛到衰的过程,这是产品生命周期的规律。因此,很多跨国公司会一边开发新技术,一边向发展中国家转让部分技术,以延长旧技术获利时间,同时为新技术研发腾出空间和要素。所谓强制技术转让,其实是在故意混淆“互利合作”与“不公平竞争”之间的概念边界。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 东艳:这个技术转让实际是双方企业层面的一种合作的一些方式。那么这个过程中,并没有任何国家层面的,任何的法律提出过要强制技术转让。那么在企业层面,它(在)商品、资源、技术交往过程中更多的也是出于企业之间平等协商的一些结果。所以强制技术转让,我觉得这个说法是非常不合理的。

中国历来高度重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从2000年以来,中国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以年均近20%的速度增长,到2017年这一投入达到1.76万亿人民币,位居全球第二。

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院长 桑百川:中国的技术进步是基于中国研发投入大量的增加,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的基础上获得的,也离不开中国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和世界各国互利共赢、互相合作来推动技术的进步。

专家表示,科学没有国界,而开放合作是科技进步的推动力。对属于市场行为的技术转让与合作横加指责,完全背弃了契约精神,不过是在借题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