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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龙:示威让我学会倾听 措施值得香港借鉴

去年爆发的巴黎“黄背心”运动,常常被人和香港眼下的骚乱作比较。二者确实有不少相似之处。

香港的骚乱已经持续了100天,但仍看不到收手的迹象。对付乱港分子,香港看似缺乏有力的手段。如果香港早一点向巴黎学习这几招,乱港分子决不可能这么嚣张。

禁止蒙面示威

在香港修例风波中,黑衣暴徒肆无忌惮地逞凶、袭警、纵火。蒙面是他们实施暴行的护身符,因为难以辨识,即使被捕,也只能释放。

违法犯罪的成本如此之小,无异于在“纵容”暴徒。

蒙面就是他们的遮羞布,他们全仗着“人不知”壮胆,一旦扯下伪装,哪里敢这样胡作非为。

法治社会就该用法治手段来解决问题。

早在1723年,香港反对派们推崇的英国就出台了《黑匪法》,该法专门用于镇压在埃塞克斯郡一处森林附近出没的面部涂黑的匪徒,直到100年之后才废除。

不过,2011年英国的反紧缩大规模抗议中,反蒙面又被重新提出。人们发现,蒙面示威者的确更易于进行暴力犯罪。所以,迄今欧美已至少有18个国家出台类似规定,以法律禁止甚至严惩蒙面示威游行。

从去年11月起就饱受“黄背心运动”之苦的法国,今年4月通过了《反暴力游行法》,明确规定在游行示威中“故意全部或部分遮挡面部、企图在破坏公共秩序后不被认出”的行为,将面临最高1年监禁和1.5万欧元(约合11.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从三年前的旺角暴乱以来,特区政府就在研究禁止蒙面游行示威,但进展缓慢。如今虽然不能指望禁止蒙面示威就能解决全部问题,但类似法律的尽快出台,肯定有助于止暴抑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