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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硬气的一波操作来自全国人大。
19日一大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发表谈话,称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任何其他机关都无权作出判断和决定。
谈话说,香港高等法院星期一对禁蒙面法做出“违宪”的裁决,违反了基本法。
干得漂亮!
就在前一天晚上,港高等法院的裁决出台后,黑衣蒙面暴徒和黄丝议员们弹冠相庆,大批蒙面暴徒上街示威,他们肆意打砸,得意忘形。
那一刻,一直在一线拼命维持这座城市秩序的警队,该是多么寒心。
星期二人大表态是一次拨乱反正,它得到香港各界的欢迎。就连昨天那些自诩“胜利”的反对派,除了极个别泛民议员极其勉强地做出基于立场的政治表态,大部分人哑口无言。
因为人大的表态,合情合理,无懈可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