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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贩婴一个婴儿开价七八万 必须严惩!

担心这对小情侣之后会反悔,继续卖孩子,上官正义和记者将情况反映给了当地的公安机关,确保孩子能顺利出生,不会被交易。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指出,《收养法》规定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即便真是不得已才将孩子送出去的父母,或者“你情我愿”的私下收养,他们开出的任何一个价码,都是在将孩子商品化。符合法律规定的抚养是受保护的,这种私下的“收养”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且具有构成刑事犯罪的嫌疑。

为了处理界定实务中这种是属于“营养费”“补助费”还是属于买卖婴儿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等多部门2010年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规定: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应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黑户”孩子身份被“洗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