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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上海办健身卡有7天冷静期可退款

精细化考量 亮点频现

《会员服务合同》特别设置“七天冷静期退费”条款,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次日起的7日内,在未开卡使用会员服务的情况下,都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获得全额退款。针对预付费类消费“退卡难、退费难”的痛点问题,《会员服务合同》明确退卡(费)情形,对违约责任、合同解除作出详细规定,明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责关系。对因经营者违约,发生擅自变更会员服务内容、终止营业、搬迁且补偿方案未与消费者达成一致或未履行补偿方案、暂停营业且未履行补偿方案等四种情形,消费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退款。同时,《会员服务合同》规范退费细节,对余额计算、退费期限做了明确设定,规范引导健身服务经营者,也使消费者的会员卡退费有章可循。

头部企业倡议 率先落地

发布会上,包括一兆韦德健身、威尔仕健身、中田健身、美格菲健身、贝菲特健身、星之健身、怡健身、美再晨健身、健身者联盟、康美健身、韦格健身、百迪威健身、铂镘龙健身、魔兔健身、咻健身在内,本市15家首批使用《会员服务合同》的健身行业经营者共同签署了使用和履行《会员服务合同》承诺书。市健身健美协会会长、一兆韦德健身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宇晴向全市健身行业经营者发起倡议,呼吁推广并使用《会员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