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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里爬外的企业当心了!中国屠刀已经举起

根据《办法》规定,侵害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遭受损失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在该判决、裁定中获益的当事人赔偿损失。对于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的当事人,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有人也许会问,这部刚出台的对美“重磅反制办法”,为什么不针对美国企业,而是针对限制第三国(地区)的正常经贸关系才会适用本办法,那阿斯麦、台积电、三星、SK海力士、LG等公司不就成了“夹心饼干”吗?

个人认为,这部法律的重点不是为了惩罚那些对中国企业设限的非美企业,而是要促进各国企业的去美国化生存。我们此前一直呼吁,要利用中国市场这一有利武器,搞芯片产业链的去美国化,而这也是美国政府最害怕的。

为了绕开这部法律的风险,非美系的企业一定会想办法加大相关领域的研发,避开美国的禁令。如此一来,中国就可集全世界的力量去美国化,这比中国一家去搞得成功几率大得多,而且还能联合全世界,不得不说很高明。

美国不怕中国对其他国家企业的制裁,却怕其他企业可以占领中国市场,独独把美国企业排除在外,所以才会在禁止美国企业给华为供货的同时,禁止其他国家的企业给华为供货。

如果那些受制于美国的非美国企业把中国的这部法律看作是“祸”,对它们来说确实是大祸临头;如果看作是机遇,那么对它们来说就有机会借中国市场的东风,登上一个新的发展高度。

危机危机,危险中蕴含着机遇,就看它们怎么把握了。

(责编:金紫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