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通知》对发放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提出了哪些监管要求?
《通知》针对当前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监管要求:一是规范放贷机构及其外包合作机构营销行为,要求放贷机构实质性审核识别大学生身份和真实贷款用途,不得以大学生为潜在客户定向营销,不得采用虚假、引人误解或者诱导性宣传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借贷,放贷机构外包合作机构不得向放贷机构推送引流大学生。二是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风险管理,针对贷前审核、贷后管理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明确风险管理要求,要求严格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规范催收行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所有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信贷信息都要及时、完整、准确报送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三是部署开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改工作。
四、《通知》印发前已发放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应如何整改?
《通知》明确,对于已发放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一是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制定整改计划,已放贷款原则上不进行展期,逐步消化存量业务,严禁违规新增业务。二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排查,限期整改违规业务,严格落实风险管理要求。
五、在对大学生的教育、引导、帮扶和管理过程中,高校要具体做好哪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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