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每日热点 > 正文

游客挖竹笋遭村民索赔1根1万 游客认为村民漫天要价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认为,游客未经他人同意私自采取他人拥有林权证明的竹笋,这种随意占有、摘取行为性质无可疑问属于盗窃行为。

而村民是否涉及敲诈勒索呢?赵良善说,敲诈勒索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村民在游客私自盗挖竹笋情况下基于气愤索要竹笋赔偿,情节上有情可原,毕竟游客盗窃在先,只是数额要价上略显失公平,对于显示公平的部分,双方已经调解解决。这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竹笋价值是否匹配事件,这1500元不能完全理解为竹笋的价值,还应当理解为村民为原谅游客盗窃行为而支付的补偿金。所以,不应理解为敲诈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