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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曝光快递内鬼 泄密人可能成为诈骗罪共犯

民警:你上家是哪的?

犯罪嫌疑人:福建的。 民警:叫什么? 犯罪嫌疑人:只有QQ上的名字,他的上家就是诈骗公司。 民警:你是从哪找到的售卖不明信息的渠道? 犯罪嫌疑人:在百度贴吧上找的,发的收料、收快递信息那种帖子,他加了我。

原来,吕某做过两个月快递员,知道如何在快递公司系统内查询个人信息,于是就动员了几个同样无所事事的年轻人,以刷单或者跟踪邮件动态的名义,以每天租金500元的高价,先后租来五个快递公司员工的登录账号,从快递公司系统内窃取公民个人信息,并把窃取来的公民信息打包卖给他的上线,再由上线直接卖给境外诈骗团伙。

法律专家表示,对于快递行业频出“内鬼”,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泄密人可能成为诈骗罪共犯,同时也应对快递企业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