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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被判无罪,普通人发财的机会来了!

这四个人均来自辽宁,几年前达到天津打工。可是由于文化水平低,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得知买到超市的过期食品可以获赔1000元,于是他们便开始分工协作。

从2017年10月到2019年4月,天津的永旺、永辉、家乐福等超市均有他们四个人的身影。

他们在买到过期食品的时候,会跟超市沟通,最终诉求就是获得赔偿1000元。如果超市不同意,他们则会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或者向法院上诉。

在这一年半的时间里,他们四个人一共获得了33200元的赔偿,平均到每个人身上只有8300元。

可能是因为超市经常遇到这种情况,超市在2019年5月将这4个人举报了,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将这4人拘留。

2019年11月,西青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这4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勒索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最终这4个人分别被判了6个月到18个月不等。不仅需要退还商家赔偿,还要被罚1-5万元。

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孟某不服。孟某提起上诉并表示,自己向监管部门或者法院上诉过期食品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算是知假买假也是消费者,理应获得赔偿,这并不是敲诈勒索的手段。

法院在二审期间认为,尽管这4个人存在对超市钱款占为己有的目的,但是索赔方式以及内容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因此,这4个人依法并不认为构成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