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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美找到中国新弱点?咱们要小心了

其次文章逻辑严谨的分析美国重启“私掠许可证”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主要论据有:

1.发放私掠证是低成本工具。美国国防预算已经达到顶峰,为应对中国海军崛起,采用扩大舰队和机队规模已经不可行。历史上英国用此法打败了西班牙,后美国又用此法有力的支持了美国与英国的海权争夺。

2.美国在海上拥有与中国的不对称优势。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38%来自贸易,而美国国内生产总值仅为9%;中国的商船队很大,2018,中国在全球商船队中拥有2112艘船,香港还有2185艘,此外,中国有一支超过2500艘的庞大远远洋捕鱼船队。相比之下,美国的商船队只有246艘。对中国全球贸易的攻击将破坏中国的整个经济,并威胁中国政权的稳定;而中国反击将困难得多。

3.巨大利益将刺激美国及世界各地私营老板从事此行业。一艘造价昂贵的军舰,执行长时间的蹲守任务抓捕商船不划算,但私营企业捕获则可以获利巨大,如索马里海盗。2021年2月,美情报机构编造谎言,派遣海岸警卫队在美军支持下扣押了一艘伊朗油船,并将其中的200万桶石油,在5月以1.1亿美元低价贱卖给自家石油公司。3个月时间获利1.1亿美元(美国“不小心”的释放此消息,是否在给全世界不轨者做榜样,有待观察)。另外由索马里海盗催生的私人武装企业,本身亦可很方便的转换为海上掠夺者。

4.私掠在美国法律上是合法的。这一论据由马克·坎西恩找了美国一个国际法研究专家布兰登·施瓦茨进行论证,是文章的第二作者。同时布兰登·施瓦茨在2020年4月1日,还从美国历史和国际法的演变,小心求证了美国在法律上是不禁止甚至鼓励实施“海上私掠的”。布兰登·施瓦茨的主要证据是1856年禁止海上私掠的《巴黎宣言》,美国没有签署;1907年海牙第7号公约上,当时美国代表明确“美国没有放弃诉诸私掠的权利。”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美国则根本没有签署。

布兰登·施瓦茨就职于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简称CSIS),是美国两大智库之一,位于华盛顿特区,是一个跨党派的外交政策智囊团。美国诸多对外政策出于它之手。正是此人,在其法律可行性论证文章中提出了“中国渔船海上民兵”概念,且更危险的是,他还提出了中国海上商船所谓“国有属性”,暗示煽动“私掠中国商船”合理合法。